| 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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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5 15:22 文章来源:南通市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财政局,有关外经贸企业:
根据省外经贸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拨付申请的程序及资料
1.对2006年经过批准公示的项目计划中已实施的项目,企业(单位)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上提交拨付申请;
2.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具体材料包括:
(1)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网上输出打印);
(2)项目计划申请表(从网上输出打印);
(3)资金拨付申请表(从网上输出打印);
(4)其他材料(不同项目所需材料不同,详见附件《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上述材料中,凡明确要求加盖单位财务印章的必须加盖财务印章,其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
二、拨付申请工作的时间要求
1.企业(单位)必须在2007年1月23日前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在此期限内向所在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报送书面材料。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到期后将自动关闭,未按期申报的企业将无法申请资金拨付。
2.各县(市)区对企业(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后,由县(市)区外经贸部门在2007年1月26日前将初审汇总表及企业(单位)上报的材料(一式两份)集中报送市外经贸局财务审计处。
3.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在2007年2月5日前向市外经贸局财务审计处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附件:1.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所需资料清单
2.2006年项目计划获省批准的企业名单
南通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南 通 市 财 政 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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