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进“大通关”建设进一步优化口岸投资环境—南通口岸“大通关”建设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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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12 12:16 文章来源:www.wjmj.gov.cn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口岸是国家的门户,口岸通关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对外形象和经济发展。实施口岸大通关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001]38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通知》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口岸工作效率提高,改善口岸通关服务环境的一场改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外
向型经济发展,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为此,按照市政府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推进南通“大通关”建设,进一步优化南通口岸投资环境,我们对口岸大通关建设进行了调研。
一、开展口岸大通关工作以来的基本情况
2001年12月,在南通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南通口岸大通关工作机制启动。大通关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的环节、部门多,影响的范围、地域广。口岸各单位以服务南通经济建设为己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不断优化口岸投资环境,使口岸为南通开放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各项功能得到了较好发挥,口岸大通关建设已有了良好的起步。
1.建立大通关工作机制。成立了全市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协调小组及具体办事机构,在组织机构上保证了大通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了联络员工作机制,制定了联络员工作职责,实行联络员责任制和通报反馈制度。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市口岸委作为南通口岸工作效率协调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定时召集会议,研究分析口岸工作,制定措施对策,确保全市口岸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沿江开发,江海联动”和“以港兴城”战略部署顺利推进。
2.口岸联合办公初显成效。2003年9月,由崇川区政府出资建设的面积8000平方米、造价2500万元的南通口岸联合办公中心大楼工程破土动工,2004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实施口岸联合办公将口岸通关现场前移到港口,彻底解决了过去外贸企业进出口报关报检必须往返奔波于各查验单位和港口现场之间的低效运作困惑,企业的通关条件明显改善,通关成本明显降低,提高了口岸通关工作效率。
3.高效、快捷、方便的口岸大通关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查验部门积极改革监管模式,促进了大通关运行机制的基本形成。南通海关以监管前移口岸联合办公中心为契机,加强内部工作程序和职能的有效整合,确保报关、征税、查验、监管、放行一门式办公,使90%以上的通关业务移至港口现场,企业或代理公司只要单证准确完备、手续齐全,通关提发货均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南通检验检疫局实行“先报检、后报关”的新通关制度,将检验检疫业务环节移到港口前沿,2005年4月在全省率先开展“国检快捷通”业务,在检验检疫模式转换企业中施行“无纸化报检”、“快速核放”和“电子邮单”新举措,出口企业办理报检签证流程所需时间由原来的数小时甚至1天时间缩短为几分钟。南通海事局完善了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口岸的申报查验制度,积极推行电子申报审批,进出境船舶申报放行实行24小时预约服务制度,减少了船舶在港非生产滞留时间。南通边防检查站在口岸勤务繁忙、兵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国际船舶和船员进出口岸预申报制,在全省率先推出“边防警戒+闭路电视监控+小分队处警+边检协管员协助”的全新监管模式,保证了口岸快速通关边检勤务需要。南通引航站推出全面实行夜航服务承诺,引航随叫随到。
二、南通口岸大通关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目前南通口岸环境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显著改善,通关速度明显提高,港口企业生产能力和效益不断创新高,但面对新形势和口岸业务发展新要求,南通口岸大通关提速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1.思想观念和认识相对滞后。与上海、宁波等先进口岸和苏南兄弟市口岸比,我市在思想观念和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南通口岸实行的无障碍通关、一幢楼办公、查验部门联席会议、共建文明口岸等做法,走在其他口岸前列,但这些好的做法难以落实和持久,服务基层、服务口岸、服务地方经济的指导思想不能得到全面落实,一些好的措施没有得到基层一线企业的积极响应,人为因素仍不同程度地影响工作,集中反映在工作效能、办事效率和口岸收费上。此外,一些口岸生产、中介服务企业对大通关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大通关是查验部门的事,缺乏从大口岸、大通关和全局的高度考虑的意识,在通关工作中时有查验部门提速与生产、中介之间的不协调。
2.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口岸业务的不断快速拓展与口岸通关硬件设施的相应滞后是一对矛盾。一是口岸设施和监管条件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口岸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低,港口EDI电子信息平台虽与上海港实行了对接,但口岸各查验部门信息未接入,整个口岸信息资源未能实现真正共享。二是政府和港口生产部门近年来对口岸公共设施投入不足,部分口岸配套设施较差,港口航线、航班少,“一幢楼办公”、“一站式服务”的措施未能全面跟进落到实处。三是口岸服务市场化建设程度仍然较低。与先进口岸相比,在口岸物流市场平台的搭建、口岸优惠政策的争取、口岸重点货种品牌创建扶持上仍存在着较大差距,物流业的规模经营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尚未形成。
3.口岸体制、机制不顺。一是口岸有关部门重复查验、查获率低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发展与监管始终是一对矛盾,企业总是拿本地查验率与上海口岸比,希望通关放行更加方便。二是口岸各查验单位现有人员编制不能满足口岸日益增长的进出口货运量和人员往来等监管业务的需要,现有编制已经制约了南通口岸扩大开放的发展。三是个别口岸部门收费环节不够透明,不合理收费现象仍有发生,带来某些中介代理机构的不规范运作、货源流失和通关效率降低的问题。四是港口管理和港口生产体制没有完全理顺。港口管理政出多门,生产部门受局部利益观制约,不能正确处理好创造优良通关环境与促进生产更快发展的辩证关系。
三、进一步推进南通口岸大通关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立足发展,确立具有南通口岸特色的大通关体系。高效畅通的口岸通关服务是优良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营造吸引投资者发展的优良环境的重要和积极举措。南通是我国第一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港口城市,外向度高。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加快推进大通关建设,对于改善南通投资软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尤其是开放型经济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要积极构建、确立由各类进出口企业,口岸查验、生产、服务各部门,入出境交通工具,政府各部门(地方政府、银税、工商、物价、外汇等)等组成的具有南通口岸特色的大通关体系,使管理更趋合理、运作更加高效、环境更为宽松、配合更为协调,确保设施设备保障有力,查验部门服务到位,生产服务部门主动配合,充分发挥其中每一个环节的作用,各个环节互动,管理整体联动。企业经营规范与否对整个口岸大通关环境至关重要,地方政府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各级政府对提高当地口岸工作效率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领导要主动出面协调解决当前影响口岸工作效率的各种问题,要加大对口岸公用性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口岸设备更新改造,从根本上保障提高口岸货物和人员通过及作业能力。建设“服务型查验队伍”,实行“人性化执法”。查验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正确使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严格推行办事程序透明化,从制度上保证服务质量。生产服务部门在追求个体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加强与口岸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自觉主动配合查验部门做好管与被管的互动工作。
(二)坚持创新,建立与大通关相适应的口岸监管模式。一是加强口岸监管业务整合,努力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的“一次性报检报关(一单两报)”和联合监管工作。树立口岸发展全局观念,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口岸联合办公机制,确保“一门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二是确立搭建电子口岸平台最佳方案。立足便捷、高效、经济,主动做好与上级电子口岸平台的接口对应,把涉及口岸生产、业务流转、政府管理、查验监管、银税联网及现代物流等环节与海关现有的金关2000电子报关系统有机结合,并将整个口岸通关系统工程更为紧密地组合到“中国电子口岸”的统一平台上,从而真正实现高效快速通关和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三是充分发挥码头前沿联合办公中心的作用,统筹协调海关、国检、海事、边检等现场查验工作,开辟联合查验场地,力求一次查验通关,避免多头重复开箱查验现象。口岸各查验部门要积极探索改进口岸监管方式,不断推出适应大通关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
(三)加大口岸通关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构建大口岸、大开放、大服务、大外经贸的整体格局,以口岸发展带动城市经济发展,带动港口服务和物流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一幢楼”办公、“一个窗口”对外的功能,真正实现简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工作目标。提高口岸科技应用水平,发挥集装箱H986、检验电子地磅等查验设施功能,改革查验管理方式,合理调整查验率,以最宽松的通关环境服务外贸和口岸企业。市政府要加大大通关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支持口岸配套办公、生活监管设施建设。政府和港口生产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码头泊位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港口生产吞吐能力和作业机械化水平。
尽快建设与大通关相适应的口岸集疏通道。南通港至今仍没有集疏运货物快速干线,这与即将超亿吨的港口吞吐量是极不相称。尽快打通沿江疏港大通道也是口岸和外贸生产企业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生产实践中的最迫切的要求。目前城市交通枢纽规划中沿江一级公路上下均已贯通,唯独进入南通市区段没有建设,而这恰是发挥沿江公路最佳效益的症结所在,枢纽工程不通,已建成的公路则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应尽快启动沿江公路市区段工程,打通联结苏南与苏北物流运输的通畅门户。
实现区港一体联动,建设南通保税物流园区。南通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港口城市,伴随国际商品流、信息流等流量经济快速发展,开放型经济规模总量持续稳步增长,已经具备了高起点规划现代物流产业的基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科学整合现有口岸资源,按照海关总署、国家检验检疫局等有关管理机构制定的保税物流园区标准,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获得国家对南通设立保税物流园区的批准。
(四)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加强口岸中介组织管理。一是建立企业诚信机制。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部门对经有关部门认可的诚信企业,开通适用这些企业的便捷通关、绿色通道措施。对于遵纪守法、自觉服从监管、信誉优良的企业要有明确的简化手续和加快放行的优惠管理措施,建立相应档案,给予必要的宣传和表扬,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建立预警监测机制,由主要管理部门负责掌握本地区重点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情况,发现异常,及时联系执法部门进行重点稽查和监控。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入手,配合执法部门和政府管理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走私工作。二是加强口岸中介组织的管理,规范中介组织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规章制度,制定行业管理办法,促使企业守法自律,避免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尽快成立和健全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促进口岸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由物价部门制定统一的指导价格,解决收费标准和票据使用混乱等问题。
(五)加强生产、中介组织和口岸查验部门的协调配合。查验部门要摸索规律,把握住“度”,尽可能减少“量”上的时间。通过提高查验科技水平、信息化水平,加快通关速度。努力寻求企业货主不断提高通关速度的要求和查验单位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之间的共同点,建立相互信任的良好氛围,提高通关速度和效率,提升口岸综合竞争力。建立口岸现场协调分析会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口岸生产、中介服务部门也可及时向查验部门通报生产运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港区与查验部门在查验工作中相互支持,实现设备和资源共享,加快查验速度。通过协调和沟通,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密切协作、加强配合,努力杜绝影响我市通关速度的各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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