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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经营年限、企业名称及其他变更
2006-04-19 17:38  文章来源:www.wjmj.gov.cn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一、办事流程

二、所需材料

1、县(区)外经贸局转报变更申请
2、企业申请书(由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县(区)外经贸局提出申请)
3、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5、验资报告(复印件)
6、企业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合同、章程、批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7、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说明:
1、标★的文件如超过1页,文件签署人应在每一页上加签。
2、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关于出资期限的规定及原审批部门关于出资期限的批复中的要求。变更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的申请,应在规定的出资期限届满前提出。
3、企业应至少在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延长经营期限的申请。
4、企业在申请变更经营地址时应提供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5、企业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应在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允许的范围,如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涉及到需要征求国家有关部门同意意见的,应在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时一并提供有关部门意见。
6、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7、企业中、外合营者名称变更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和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国外公司更名证明材料和变更后外方公司登记证明)。
8、董事(长)变更的,需提供委派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对原董事(长)的免职书及对新任董事(长)的委派书。
9、外国(地区)投资者系授权委托的,须提交《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四、联系方式

南通外经贸局(外资管理处)

联系人:熊民辰 徐爱宁

电 话:0513-85115231

E-mail:xiongmingchen@wjmj.gov.cn xuaining@wjmj.gov.cn

五、填报表格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信息表

 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非实质性变更备案申报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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